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经管委会同意,我局将于近期向散裂中子源科学中心、广东博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理工学院等3家单位下达科技教育基地奖励、科学技术奖奖励,金额合计50万元(详见附件)。请各受资助单位做好财政资助资金的账务处理和资金使用管理,以备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