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重点企业市场开拓扶持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东莞松山湖重点企业市场开拓扶持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审查,拟对42家企业(详见附件)进行资助,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松山湖产业发展局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控股大厦613室
联系电话:22892599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