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松山湖高新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组织本政策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申报时间
本政策“企业研发投入补贴”在2021年7月受理申报,逾期申报视同放弃本年度补贴;其余条款全年受理申报。
(二)审批时间
2021年8月集中审批一次(7月底前申报项目,“企业研发投入补贴”在本批次集中审批);本年度其他申报项目视申报情况另定审批时间。
二、申报对象
(一)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参考名单详见附件2)
《管理办法》所称的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是指注册在松山湖高新区的,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创新主体主导建设的,聚焦松山湖高新区产业方向,聚集各类服务资源要素,面向创业企业和团队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以培育专业化高质量中小企业为核心的具有孵化功能的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市级以上(含市级)相关部门认定或备案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新型研发机构、大学科技园、低成本创业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以及经管委会批复成立的特色产业载体。
(二)企业
《管理办法》所支持的企业需为注册在松山湖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内,且不属于集群注册企业,商事主体、税务登记关系均在松山湖的科技型企业。
三、项目内容与要求
本次申报围绕载体资格认定奖励、载体运营评价绩效奖励、载体中试基地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仪器设备购置补助、载体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经费支持、载体运营团队培训费用补贴、载体创业导师费用补贴、载体技术转移服务奖励、企业资格认定和规模升级奖励、企业研发投入补贴、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奖励、市外项目落户创新创业奖励、企业境内外科技展览会配套资助等项目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松山湖特色载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要求表》(附件3)。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印制,并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
2、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造假行为,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3、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五、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在本通知有效申报期内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件)报送至松山湖科技教育局科技促进科及指定邮箱(kjk2021@www.oclitsenvision.com),逾期不报视同放弃本政策申报资格。
地
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三楼308室
联系人:孙辉、尹幸源
电
话:0769-23078116、0769-22891858
邮
箱:kjk2021@www.oclitsenvision.com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