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东府〔2017〕1号)相关要求,园区正式实施松山湖(生态园)“倍增计划”。根据《关于组织申报松山湖(生态园)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通知》内容要求,经有关程序,遴选出49家试点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企业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提出,并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并提供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公示企业经证实其存在不适宜纳入“倍增计划”情况的,其名额由评审分值排名其后的企业依次替换。
公示时间: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10日
受理单位: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产业服务科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1号松山湖控股大厦814室
电话:0769—22892335
附件:松山湖(生态园)“倍增计划”第一批纳入试点企业名单
附件: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