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支持园区中以科技产业合作,助推园区中以合作企业快速发展,我委于2016年3月17日印发了《东莞松山湖(生态园)中以合作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并与有关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现启动松山湖(生态园)2017年上半年中以合作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企业推荐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为2017年5月1日前在松山湖(生态园)完成工商登记的企业;
(二)申请单位须为开展中以合作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请材料
(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推荐资格申请表》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
(三)申请单位中以合作证明材料;
(四)上年度财务报表;
(五)申请贷款项目的基本情况、经营分析、资金使用计划。
申请企业需一次性提交齐全所有材料,如材料不齐全,将当场退还提交材料;中以产业科技型企业认定材料只需提交1份符合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单位须于2017年6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一次性提交至中以科技产业合作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礼宾路1号松山湖管委会A2栋408室);
(二)中以科技产业合作办公室于2017年7月7日,公示推荐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推荐资格申请表.doc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办公室 东莞生态园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联系人:蔡俊辉;联系电话:2289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