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科〔2021〕28号《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项目入驻管理及扶持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现制定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以下简称“社区”)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社区核心区域(原松山湖大学创新城)新入驻项目。新入驻项目是指《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日期,即2020年10月21日以后入驻的项目,项目入驻时间以场地租赁合同或场地相关协议约定时间为准。
各新型研发机构新入驻项目符合《管理办法》准入要求,并按照《管理办法》入驻程序审批后落户新型研发机构所在场地的,可享受除“新入驻租金补贴”外的扶持政策。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申报类别
主要包括新入驻租金补贴、生产厂房租金补贴、创新创业启动资金资助、使用共享仪器设备补贴、举办活动经费补贴、招引主体奖励等六项政策补贴。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详见《申请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新入驻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3)、《生产厂房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4)、《创新创业启动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5)、《使用共享仪器设备补贴申请表》(附件6)、《举办活动补贴申请表》(附件7)、《招引主体奖励申请表》(附件8)、《申请人承诺书》(附件9)等附件材料。
四、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受理起止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至8月30日,本次申报通知对应的项目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业务,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申报。
五、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申报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所有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现场指挥部(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学府路1号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G4栋20楼),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11309604@qq.com。
(二)材料审核。现场指挥部审核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现场指挥部应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的,该申报单位本批次申报资格自动取消。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现场指挥部对其进行审查,核定补贴或奖励的额度后,集中报送松山湖管委会进行审核确定并形成资助名单。
(三)公示与审批。松山湖管委会将对资助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对获得批准对象给予资助。
(四)资金拨付。松山湖管委会根据公示完成后的资助名单依程序于公示结束后拨付资金至申报单位。
六、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松山湖国际创新创业社区现场指挥部
联系人:徐梦颖、叶志洪;咨询电话:0769-38888021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