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我局拟对通过认定为基地分站点(服务机构)的6家单位进行备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名单有异议或认为存在不宜认定的情况,可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公示期:2021年5月24日至5月28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市民中心四楼人社分局404室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891900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