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
现将2020年松山湖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补贴申请机构公示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
公示日期: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2日。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向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反映或投诉。投诉应提交标注实名(公司名称及盖章或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的异议书及支持异议的证据。
申请机构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申请机构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后,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机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一经发现造假,取消享受补贴的资格,追回已享受的补贴资金,并予以通报。
联系电话:22892062;来信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1号市民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办事窗口。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