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生态园)企业网络招聘平台
使用办法(试行)
为加快实施“人才东莞”、“人才强区”战略部署,加强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一流高新区的人才储备,解决园区部分中小微企业紧急招聘与少量招聘时的渠道难题,服务园区企业招才引才,宣传园区人才政策,打造松山湖(生态园)品牌招聘专区,壮大产业人才队伍,优化园区人才结构,推动园区产业发展。松山湖人才局于2017年7月10日开始开放园区企业网上招聘免费平台,受理园区企业申请。
一、 申请对象
经认定的松山湖(生态园)园区内中小微非人力资源机构,企业认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1]300号)。
二、申请流程
递交申请材料 东莞市人力资源协会开通受理(7个工作日内) 分配简历
三、简历申请额度
园区网络招聘平台旨在帮扶部分企业解决短期招聘问题,故每个企业月度(30天)的简历申请上限为10份,即企业月度(30天)简历申请数量不得超过10份(≤10份),未使用完不可再次申请,年度简历申请上限为100份,即企业年度简历申请数量不得超过100份(≤100份),达到上限的企业将不再批准其简历。
四、申请材料
申请东莞松山湖(生态园)企业网络招聘平台的企业,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东莞松山湖(生态园)企业网络招聘平台申请表》(见附件1);
3、新型研发平台、成长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需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企业于每月15日17点前将相关资料以“松山湖(生态园)企业网络招聘平台+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名和邮件标题,发送至东莞市人力资源协会邮箱dongguanhra@163.com。
五: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简历:
1、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
2、自有网络招聘渠道的企业;
3、同期招聘岗位超过10个或招聘人数超过30人的企业;
4、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被求职者或平台投诉的企业;
5、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企业;
6、其他园区管委会依法依规认为不应给予申请的企业。
六、其他
1、方案试行时间及周期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2、联系人:吴玲
联系电话:0769-89973103
附件1 东莞松山湖(生态园)企业网络招聘平台申请表.docx
附件2 松山湖网络招聘平台操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