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732号:关于松山湖科学城与周边地区联动协同共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战略研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函》和《738号:关于2020年度松山湖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抽查审核结果的函》文件的规定,我局将“松山湖科学城与周边地区联动协同共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战略研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指标表”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1)以及财政抽查审核的部门整体支出(详见附件2)和“宣传推广经费”“松山湖科学城土地整备规划及实施路径前期研究”“松山湖科学城专项规划项目”等16个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审核意见连同没有纳入财政抽查审核的自评结果(详见附件3),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松山湖科学城管理局
2021 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