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松山湖财政分局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途径促进工作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决策部署,我分局将此项工作摆到分局突出位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二是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小组挂牌工作,将单位负责人列为领导小组组长,由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安排专人落实相关工作落实工作。三是制定分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方向、工作重点和工作责任,签署《松山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
二、提高认识,注重学习宣传
一是召开全局性会议落实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通报工作进度,提出下来工作建议。二是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由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对园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我分局分局长)进行个人谈话,由分局长对分局重点岗位人员开展个人谈话,及时汇报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提升责任意识。三是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在办公室张贴宣传画、向分局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发放《致园区人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每日分享机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专题学习分享会,并且由分局同事每天通过QQ群及微信群轮流跟大家分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提高分局人员对于此项工作的重视和认识,做到人人学人人懂人人通。
三、积极履职,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持续改进财政服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呼声较高的安全保障、城市建设、公共教育等领域的资金安排,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与松山湖政法部门沟通,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经费需求,统筹落实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资金等经费保障。三是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以业务股室为单位及时报送线索数据、工作总结、工作简报至园区扫黑除恶办及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园区扫黑除恶办、市财政局开展工作。四是联合纪检监察局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对涉及教育、环境保护、土地资源管理等民生领域的资金管理单位和领取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和会计监督检查,跟踪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