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园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松山湖财政分局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拓宽绩效评价覆盖面。2019年我分局对园区2018年部门预算2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并选取了其中的107项由专业第三方进行审核;选取了城市综合管理、环境治理、服务外包人员、公共文化体育以及各类基础工程等财政资金重点投入领域方面的14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二是明确绩效评价管理。园区紧紧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预算绩效事前、事中、事后评价。
? ?font face="仿宋_GB2312" >三是完善绩效评价后续监管体系。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我分局全面推广实施《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探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硬约束,取消无效低效一般性支出,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有效衔接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完善资金管理和下一步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