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市财政局《关于优化功能区财政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松山湖财政分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功能区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一、群策群力,共商功能区工作开展方向。松山湖财政分局牵头召开了首次松山湖功能区财政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邀请了市财政局相关科室领导、松山湖功能区各财政分局局长及业务骨干,通过深入学习功能区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有了更深刻的领悟,统一了各方思想,明确了下来功能区财政工作开展的方向。
二、出台系列制度,规范功能区业务开展。松山湖财政分局出台了《东莞松山湖功能区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莞松山湖功能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协助松山湖产业发展局出台了《松山湖功能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法(试行)》。出台的系列办法对功能区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预算收支范围、预算审查和批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和明确指引,提升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厘清了松山湖功能区、松山湖高新区、松山湖功能区内九镇的财政资金关系。
三、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协调落实。松山湖财政分局在做好组织调研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松山湖功能区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相关工作,结合功能区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完成《松山湖功能区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机制》起草和印发工作,加强松山湖功能区投融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增强功能区的统筹能力,促进功能区高效运转。
四、组织编制功能区预算。松山湖财政分局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功能区预算编制工作,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审慎合理安排支出,使预算资金安排与功能区财力水平相适应,与功能区发展规划相协调,确保市下放到功能区的各项事权事项能够顺利开展,做实做强功能区管理机构在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协同镇街形成发展合力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