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商分局:
现将省质监局《广东省质监局转发质检总局关于2018年橡胶制品等9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粤质监监函〔2018〕230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局对照不合格商品信息(附件2)依法组织开展检查,经认定为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附件1:转发质检总局关于2018年橡胶制品等9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附件2:2018年橡胶制品等9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