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组织关系转入 (一)党员到所在党组织关系地开取介绍信,介绍信抬头:松山湖党工委;去向:松山湖党工委具体党组织名称; 党员本人请带齐以下资料到阳光雨办理点填写《党员信息登记表》办理关系转入: 1.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内转入可不带)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在职工作证明 4. 1寸彩照一张 5. 党员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或党员档案保管所在单位开具的党员档案证明信(办理点审查档案后,请党员将档案带回到档案保管所在单位保管) 备注:1.组织关系接转一般按如下次序进行: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本人居住地党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直系亲属居住地党组织。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2.预备党员转入时,必须提供党员档案原件,方便党组织考察以及办理转正手续。 3.如何调档? (1)需要调出档案的党员先到就近办理点领取《调档函》,之后到档案保管所在单位办理调档。 (2)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档案的党员先到就近办理点领取《党员档案资料证明信》然后到档案保管所在单位办理。 (由于东莞人才办公室要到当年10月过后才整理好应届毕业生的档案,请有需要的党组织于每年10月之后再去调档或开证明。独立组建的党组织可由党务联系人提前批量提交介绍信相关资料,之后再补档案或证明,目前个人办理的转入的,没有档案或证明的不予办理) 点击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1.《党员信息登记表》 2.《调档函》 3.《党员档案资料证明信》 2.党组织关系转出 (一)党员需要将关系转出时,首先与接收关系的党组织进行沟通,了解当地接收单位介绍信的抬头; (二)到松山湖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开取介绍信; (三)带上党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办理点办理。 (四)两个月内带上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办理关系转入; (五)将介绍信回执邮寄回我委,寄回地址如下: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组织群团局A3-216(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69-22892433) 备注:党组织要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相关记录,及时更新党员花名册,掌握最新党支部党员个人信息以及转入时党员交纳党费的日期,便于上报党员花名册最新数据及交纳党费。 备注:为了不耽误您的宝贵时间,前往前请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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