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强化松山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工作,切实保障统筹发展规划、区域开发、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等功能区“五大统筹”相关职能的实施,松山湖管理机构进行了优化调整新组建的8个副处级部门正式挂牌成立。
今天上午(7月23日),松山湖高新区举行管理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对启动及深化机构改革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落实。市委常委、松山湖党工委书记黄少文,松山湖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欧阳南江等班子成员,管委会、市直部门派出机构全体在编干部,现役单位和市驻松山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松山湖控股公司副总以上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集中解读了园区机构改革方案。松山湖管委会作为松山湖功能区管理机构,在管委会原有职能的基础上,强化了松山湖管委会对松山湖功能区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建设和品质提升等方面的有关职能。
增加的职责:
■加强党的建设;
■组织研究、制定功能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
■制定松山湖功能区开发建设中长期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及重大投资计划;
■统筹功能区产业布局、招商引资和企业项目落地工作;
■编制功能区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落实与该区域相关的各层次城市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
■负责功能区内土地整备与开发、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工作;
■统筹落实功能区内城市更新、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的实施工作;
■统筹功能区政务服务工作。
会上,黄少文表示,推进管委会机构改革是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责任,是推动松山湖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实施功能区统筹的重要环节。今天的大会,标志着松山湖功能区管理机构正式运作,标志着松山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迈出了最为关键的一步。大家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坚决拥护党工委的决策安排,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以实干实绩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园区落到实处。
黄少文要求,园区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更实的行动举措,做好职能、人员和机制的衔接,做好下阶段工作,确保做到为民为企办事服务不断档、不缺位。要以更强的使命担当,讲学习强素质,讲担当重实干,讲规矩守纪律,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努力开创园区改革发展新局面。
今天上午,新组建的8个副处级部门还举行了挂牌仪式,标志着松山湖功能区管理机构正式运作,标志着松山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
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功能区统筹相关职能:负责党工委、管委会的公文处理和公务安排。统筹功能区内各镇有关公文以及工作会务。负责信息、调研、督查、档案、保密、电子政务、园区志、后勤、接待等工作。
组织群团局
组织群团局功能区统筹相关职能:负责会同市委组织部统筹和指导功能区内各镇党政班子建设。对功能区范围内镇的市管干部、部管干部的选拔任用提出建议并协助组织部进行考察,办理镇其他干部任免的备案。
产业发展局
产业发展局功能区统筹相关职能:统筹编制功能区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功能区产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统筹功能区产业布局、招商引资和企业项目落地工作。统筹功能区企业服务和产业发展。承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外事局等部门委托行使的行政管理工作。
科技教育局
科技教育局功能区统筹相关职能:统筹编制功能区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功能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统筹制定功能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功能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
自然资源局
自然资源局功能区统筹相关职能:统筹组织功能区内各类法定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功能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功能区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工作。负责统筹功能区土地储备工作及土地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功能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依法承接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行使的行政管理工作。
城市建设局
城市建设局功能区统筹相关职能:统筹功能区重大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功能区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统筹落实功能区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的实施工作。依法承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委托行使的行政管理工作。
宣传与社会工作局
宣传与社会工作局功能区统筹相关职能: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思想动态、舆情信息,媒体宣传,指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中子科学城管理局
中子科学城管理局功能区统筹相关职能:负责中子科学城战略规划研究和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中子科学城投资建设与运营,协调规划建设中的日常事务。统筹中子科学城产业布局和管理,做好中子科学城的宣传、推广、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引进相关人才、研究团队、高校、科研院所和研发企业等工作。
至此,松山湖功能区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园区职能机构一览
1、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群团局;
3、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
4、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教育局;
5、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6、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7、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传与社会工作局;
8、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子科学城管理局;
9、中共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东莞市监委派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
10、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
11、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分局(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功能区直属分局);
12、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13、东莞市医疗保障局松山湖分局;
14、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松山湖分局;
15、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山湖分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松山湖功能区直属分局);
16、东莞市财政局松山湖分局;
17、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功能区直属分局);
18、国家税务总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19、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
以及交警、消防、法庭等驻园区单位。
本次机构改革是一项对园区乃至全市都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的改革,也为园区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下来,松山湖将以改革为起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力争在原有的基础上形成新的发展优势,积累新的发展后劲、开创新的发展局面,努力推动松山湖各项事业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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