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门诊特定病种?
门诊特定病种是指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需在门诊长期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疾病。
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1.《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2.《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医疗机构定点表》
3.确诊的特定门诊病种的相关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复印件
4.近三个月相关病历资料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办理时限是多久?
社卫中心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特定门诊待遇认定,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特定门诊待遇认定后何时开始享受?
待遇享受有效期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认定信息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备案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到期自动终止。
选定点医疗机构有什么要求?
属于三类特定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可在您社区门诊就医点内选择一家具备相应特定门诊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特定门诊医疗机构。
六大疾病:即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慢性乙型肝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后能不能变更?
选定医药机构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不变更。但参保人确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门特选定医疗机构的,可向经办机构或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变更,一个年度内允许办理一次变更手续。
那待遇保障怎么样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