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 生育及计划生育的医疗费;
5、 保胎治疗;
6、 各种不孕<育>症;
7、 性功能障碍的治疗;
8、 不符合规定的生育合并症、并发症及流产医疗费;
9、 美容及对先天性残疾进行非生理功能需要矫正治疗;
10、 健美治疗的;
11、 预防保健;
12、 康复、疗养的;
13、 使用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项目;
14、 不能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就医;
15、 冒用他人证件或故意伪造、涂改处方、诊断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
16、 自行提出不适合病情需要或不合理合规的诊疗要求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以药换药、以药换物、套取现金、违反国家和省、市医疗收费标准规定的一切费用等。
注:以上情况都一律不给予办理社保基本医疗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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