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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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关于开展《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 ||
文号 : | 114419005813893675/2024-00388 |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组织有关条款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及审核时间
全年受理申报,分批审核。
第一批次2024年9月底集中审核(9月15日前申报项目);
第二批次2025年2月集中审核(2025年1月底前申报项目)。
请各申报单位在本通知有效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2024年度符合政策申报条件的项目,应于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申报,逾期视同放弃申报政策资助。
二、申报内容及要求
国际重大科技项目配套支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奖励,具体要求详见《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2024年度申报指南(附件2)。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申报网址://www.oclitsenvision.com/,于网页顶部标题栏单击“政策服务”,进入政策服务页面后,找到“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资助,单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首次登录的企业需要完善企业信息方可申报)。
(二)窗口办理流程
申报材料通过系统审核后,需在10天内打印申报材料(水印版)提交至松山湖市民中心政策服务窗口(东莞松山湖礼宾路1号)。申报时间以提交完整规范的纸质资料时间为准。申报材料编制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编制材料目录,并按目录顺序排列各项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胶装、线装或打孔装),整册加盖骑缝章。
2.支持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条款,可将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提交。
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创新局将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林小姐22892017,萧小姐22898179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松山湖发〔2024〕9号)
2.《东莞松山湖促进源头创新实施办法》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