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为推动实施园区科技特派员项目,我局形成《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科技特派员项目实施细则(实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细则有意见的情况,可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意见的,应当在意见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征求意见期: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 受理单位: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211室 联系人及电话:卢先生,(0769)22891996 电子邮箱:sshcgzx2022@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