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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201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拨付给你单位附件1)。请在收到通知书后按照要求填写《东莞松山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拨款申请表》(附件2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盖公章)20181217星期一前提交至松山湖科技创新局申请拨款,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有关单位在收到奖励资金后,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做好会计核算和账目处理。执行中有问题,请及时向科技创新局反映。

科技创新局地址:松山湖管理委员会A5304室,联系电话22892778

特此通知

附件1:松山湖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明细表

附件2:东莞松山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拨款申请表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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