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下属单位 > 创新松湖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松山湖科技金融项目申报的通知

    

单位  

按照松山湖科技金融政策的相关规定,园区将于20193月份开展松山湖科技金融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通知对应的项目201781日起至2018131期间所发生的业务,按《松山湖(生态园)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松生〔201712号)(附件1执行。为进一步明确各项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注册地在松山湖的科技型企业或传统优势企业,具体指注册地在东莞松山湖,有一定技术含量及竞争力,能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符合松山湖4+1产业(高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器人、新能源加现代服务业)的企业  

(二)与松山湖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融资担保公司、银行,具体名单以松山湖管委会官网公示为准。  

二、项目内容  

融资担保费补贴、信用贷款贴息、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再补助、科技保险补贴、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与奖励、首笔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与奖励。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详见《松山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项目申报要求表》(附件3  

四、其它事项说明  

(一)申报通知仅对应《松山湖(生态园)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自201781日起至2018131日发生的业务均适用本次发布的申报通知  

(二)融资担保费补贴、企业信用贷款贴息等2个项目,分别与松山湖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融资担保公司、银行代企业进行统一申报  

(三)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再补助、科技保险补贴、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与奖励、首笔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与奖励等4个项目,分别由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银行自行申报。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本次项目网上申报起止时间2019327日至412日,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申报。项目申请单位登录  

http://www.ssl.gov.cn/smzx/wsbs/onlineZCZTDetails/viewSubject?ITEM_ID=13220181166103  

登录松山湖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www.ssl.gov.cn),进入政策申报栏目按照《松山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项目申报要求表》(附件2及系统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二)本次项目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起止时间为2019422日至430日。申报项目通过网上初审后,各申报单位根据系统要求打印有关申报资料(一式份)经单位法人和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带同所有申请资料原件提交到松山湖市民中心28号、29号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核对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  

(三)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即视为正式受理。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创新局应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的,该申报单位本批次申报资格自动取消。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松山湖科技创新局对其进行审查,核定补贴、补偿或奖励的额度并向社会公示。  

六、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松山湖科技创新局科技金融促进科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二楼201  

联系人:尹幸源陈凤怡、林玲芳  

电话:0769-228933630769-228920890769-26262138  

特此通知  

   

   

附件1:《东莞松山湖(生态园)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松生[2017]12号)

附件2:松山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申报要求表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193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