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下属单位 > 创新松湖 > 创新速递
捷邦科技获批上市!松山湖超给力政策配套已就位

    

  3月31日,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2 年第 18 次审议会议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捷邦科技”)(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至此,松山湖的上市企业总量即将再次刷新。

  捷邦科技前身为东莞捷邦实业有限公司,自2007年成立以来,公司产品品类已从防护类功能件产品由传统精密功能件过渡,开拓至精密复合功能结构件产品,并向上游开发出在力学、导电及散热方面优势突出的碳纳米管等新材料产品。目前公司主要服务于苹果、亚马逊、谷歌、微软、佳能、比亚迪等一系列国际知名客户。

  截至目前,松山湖共拥有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45家,园区已出台《东莞松山湖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对培育及引进上市企业、支持上市后备企业认定等给予优厚奖励,积极促进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加快科技金融创新发展。

据《实施办法》,在上市后备企业认定阶段,经东莞市人民政府认定为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的,奖励10万元;申请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或在香港主板资本市场(仅限于H股)上市并经法定机构正式受理资料的,奖励190万元,红筹企业除外。

  在境内上市融资奖励方面,《实施办法》提出,成功在境内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募集资金总额的1%给予融资奖励,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奖励主体不包括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转板到境内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

  《实施办法》还鼓励境内上市企业迁入。东莞市外境内上市企业迁入松山湖,上市企业在松山湖落户满一年后可提出奖励申请,按迁入松山湖当年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市值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对于引进的境内上市企业或上市潜力企业,《实施办法》提出,迁入企业为东莞市外境内上市公司的,奖励引进单位200万元;迁入企业从到松山湖注册之日起三年内成功上市的,奖励引进单位200万元;迁入企业从到松山湖注册之日起三年至五年成功上市的,奖励引进单位100万元。
    《实施办法》规定,对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奖励,根据相关要求实施,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实施办法》还设置了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融资奖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融资奖励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