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和松山湖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高级、中级和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 15 日至 19 日止(不含公示当天,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或松山湖教育管理中心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东莞市教育局人事科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 联系人:高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0769-21682740、23660987 2. 松山湖教育管理中心 地址: 松山湖创新科技园11栋301室 联系人:唐维伦、陈秋梅 联系电话:22892710、22898135 附件:松山湖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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