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和松山湖园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中小学高级、中级和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4日至 20 日止(不含公示当天,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东莞松山湖教育管理中心或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 1.东莞松山湖教育管理中心(松山湖控股大厦11栋301室) 邮政编码:523125 联系人:唐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769)0769-22898135 附件:(汇总)松山湖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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