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依据《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社会人员专场)公告》相关要求,现将松山湖事业编制教师(社会人员专场)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一)综合素质评估 时间:2022年5月20-22日
(具体详见附件) 考核方式:线上考核 (二)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评 时间:2022年5月28日 地点:松山湖中心小学 时间:2022年5月29日 地点:松山湖中心小学 二、考试内容 (一)综合素质评估 同一学科考生同一时间网上实时监控录制面试视频。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2位小数点。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作为进入试讲环节的依据。按岗位招聘数2X+1确定入围考试人数;不达此比例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入围考试。入围名单在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频道(//www.oclitsenvision.com/jy/index.html)“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资格确认和心理品质测试 1.资格确认。进入考试范围的考生需进行资格确认,现场提交 纸质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核验原件,留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职称复印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已具备申请认定(评审)教育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而未通过认定(评审)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 (3)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东莞市2009年聘用合同制教师报考须提供与公办学校签订的《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核验原件,留复印件);属于放宽学历条件的需提供合同和近一年社保; (5)报考系统生成的报名表。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查阅,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相应材料的资格,并在体检前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心理品质测试。对确认参加考试人员进行心理品质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不予公布,只作为入围人员心理素质达标参考,未能按要求参加人员视为放弃入围考试资格。 (三)考试(试讲) 1.考试的形式为现场试讲(如因疫情影响另行通知),考生现场备课30分钟后进行10分钟的试讲考试,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心理教师岗位必须加试实操考试。 2.试讲考试流程:考生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试号——按考试号进行试讲备课(30分钟)——考生佩戴考试号码牌进行试讲(10分钟)——评委独立评分——考试结束。 3.实操考试:实操考试时间为5月29日,地点为松山湖中心小学,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岗位考试为命题考试,其中美术老师需自带器材;音乐、体育考试为命题考试和自选内容考试两部分,其中自选内容考生自带器材。 4.考试要求 (1)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按时报到并参加考试,不得迟到,不得违反考试纪律,服从安排,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试讲备考环节,考生除可携带空白纸和笔进入备考区外,其余物品均不能携带; (4)试讲考试期间,考生可携带试讲备课教案进行考试; (5)实操考试期间,考生可自带考试相关的用具(音乐器具、运动器具和画笔工具等)。 三、试讲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及时关注东莞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信息,所有考生须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考生每天在钉钉群内进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打卡,直至完成考试。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及时了解东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来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三)全体考生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截至考试入场时间)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在粤省事查看),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验证。 (五)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查、试讲考试期间,其他环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六)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指令保持安全间距,有序离场。 (七)考生考前要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活动或去人员密集场所。 (八)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末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东莞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 咨询电话:0769-22898099。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社会人员专场)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为准。本考核工作安排解释权归东莞松山湖教育管理中心。 东莞松山湖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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