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教育局东莞市财政局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法》、《关于松山湖2021年义务教育民办学位补贴实补录报名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示园区2021年义务教育民办学位补贴补录积分排名及录取名单。 一、申请人数 本次松山湖义务教育民办学位补贴补录申请总人数为2121人(小学阶段1244人,初中阶段877人)。经审核,有88名(小学46人,初中42人)学生未能通过申领资格审查,含14名学生经公安部门核定为东莞户籍。因此,符合本次补贴补录申请条件的实际人数为2033人(小学阶段1198人,初中阶段835人)。 二、补录指标 本次松山湖义务教育民办学位补贴补录指标为1437名(含园区名额1100名,市属名额337名),其中小学阶段补录787名,初中阶段补录650名。 三、录取办法 根据《关于松山湖2021年义务教育民办学位补贴实补录报名的通知》,按积分项目先后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如下: (1)“积分方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为第一积分项目,由园区教育部门根据补录指标数,按第一积分项目各申请人的积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2)如出现第一积分项目积分相同,超出补录指标数的,排名末位的同分申请人以第二积分项目“积分方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的积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顺延录取,额满为止。 (3)如出现第一和第二积分项目积分相同,超出补录指标数的,排名末位的同分申请人以第三积分项目“申请人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累计年限”的积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4)如出现以上三个积分项目积分相同,且人数超出录取指标数情况的,则由园区教育部门结合实际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四、录取情况 根据以上录取办法,小学阶段因第一积分项目积分“积分方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的排名第787位有三人出现同分。末位排名同分的人员以第二积分“积分方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进行排名,出现两人同分。最后再以“申请人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累计年限”进行排名,得出小学阶段第787、788、789排名。详见附件1。 初中阶段以第一积分项目“积分方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进行排名,末位(第650名与第651名)未出现分数相同情况。详见附件2。 五、其它情况 根据我市学位补贴政策规定,如名单中出现已领取学位补贴的学生、已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学生(含在市内其他镇街领取),以及申请后不在松山湖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该学生所获取的民办学位补贴资格自动失效,其名额按积分分数顺延录取。 附件1:2021年松山湖义务教育民办学位补贴补录积分排名及录取名单(小学).pdf 附件2:2021年松山湖义务教育民办学位补贴补录积分排名及录取结果(初中).pdf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30日-11月1日 松山湖教育管理中心电话:0769-228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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