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一)优先原则。按照先积分优先再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学校,建议家长根据积分情况和距离远近选择学校,尽量服从分配。如出现放弃学位者,学位不顺延。 (二)服从分配原则。在录取安排过程中,如果所填志愿学校学位不足,又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制学位的资格。如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松山湖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 (三)重分处理原则。如果最后一个学位出现重分,学位不足时采取抽签方式解决。 (四)补贴学位处理原则。小学没有纳入公办学位的人员按照分数高低一起排序,初中没有纳入公办学位的人员按照分数高低一起排序。 二、录取学校及学位供给 (一)公办学位 (二)补贴学位 小学补贴学位120人,其中一档24人,二档96人;初中补贴学位180人,其中一档36人,二档144人。 注:享受该学位补贴所有年级可以申请入读松山湖民办学校领取该补贴,享受该学位补贴的小学一年级及初中一年级学生可以入读周边镇(含石龙、寮步、大岭山、大朗、石排、茶山、东坑、横沥、企石、黄江)民办学校领取松山湖D类人员补贴,详情请登录松山湖管委会官网教育频道(网址://www.oclitsenvision.com/jy/)或松山湖入学管理平台(网址://www.oclitsenvision.com/rx)查看松山湖的招生入学政策。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教育管理中心 2021年5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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