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为推动实施园区共性技术平台和中试验证基地项目,我局形成《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共性技术平台及中试验证基地认定资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细则有意见的情况,可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意见的,应当在意见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征求意见期:2023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9日
受理单位: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504室
联系人及电话:卢先生,(0769)22891996
电子邮箱:sshcgzx2022@163.com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