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界:
为共建生态文明,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挥松山湖功能区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功能,实现功能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我局结合园区实际起草了《松山湖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最大限度汇集民智、反映民意,现面向园区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及时反馈。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0年1月31日至2月12日)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提出。提出意见及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应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
公章,并注明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
受理单位: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
联系人:骆小姐,电话:0769-22892031,邮箱:406145976@qq.com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B3栋三楼311室,邮编:523808
附件一《松山湖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二邻近区域总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