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
为加快提升松山湖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研发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激励作用,结合园区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奖励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暂行办法》,为最大限度汇集民智、反映民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及建议的,可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2017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应当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受理单位:松山湖科技创新局
联系人:吴燕华,联系电话:0769-22891858 ,电子邮箱:263422147@qq.com
地 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A5栋三楼科技创新局,邮编:523808
附件: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奖励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