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融合,鼓励园区台资企业和台籍人员在园区发展成长,增强园区科技创新能力,我局结合园区和东莞市的产业现状、相关(产业科技金融等)政策,起草了《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鼓励台资企业和台籍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为最大限度汇集民智、反映民意,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9日)以书面形式向东莞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管理局提出。提出意见及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应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受理单位:松山湖台湾高科技园管理局
联系人:林小姐,电话:0769-22892281,邮箱:834843002@qq.com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A2栋三楼302室,邮编:523808
附件: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鼓励台资企业和台籍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