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松山湖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我局结合松山湖实际起草了《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适龄儿童入读非公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补贴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3月10日至23日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共收到2位热心市民提出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对该2位市民的意见不予采纳(详见附件)。
专此回复。
附件:意见采纳情况表.xlsx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