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建生态文明,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挥松山湖功能区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功能,实现功能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我局结合园区实际起草了《松山湖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14日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和建议。公开征集意见期内,我局未收到对《松山湖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松山湖分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