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提升松山湖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研发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激励作用,结合园区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奖励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与建议,公示期内,我局收到东莞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创新中心、东莞同济大学研究院、广东思谷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的意见,现反馈意见说明。(详见附件)
特此说明
附件:《东莞松山湖高新区奖励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与反馈意见汇总表.xlsx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