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单位、社会组织及社会人士:
为进一步扶持园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民生服务、管理社会事务、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结合园区实际情况,松山湖社会事务管理局对《松山湖(生态园)社会组织资助试行办法》(松生办﹝2016﹞44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松山湖高新区社会组织资助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3月5日至3月18日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和建议。公示期内,我局未收到各界对《松山湖高新区社会组织资助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松山湖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