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东莞松山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我局对在松山湖举办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或创新创业活动、申报科技教育基地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事宜,全年受理备案。现对备案程序进行说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事项范围
1.境内高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科技社团在松山湖举办的各类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训练营等创新创业活动,且有计划申报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或创新创业活动补贴;
2.松山湖高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科技社团申报市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广东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东莞市创客培育中心等认定,且有计划申报科技教育基地认定奖励;
3.在松山湖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纳入松山湖财政,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工作的高校、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或经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在松山湖设立的高校分校区,且有计划申报松山湖技术转移机构奖励。
二、备案材料及流程
(一)高水平科技交流及创新创业活动
符合条件的单位在活动开展前30天内向松山湖科技教育局提交备案资料。备案资料如下:
1. 松山湖高水平科技交流及创新创业活动备案表(2021)(详见附件1);
2.活动简介及预算,包含但不限于活动方案、规模和规格、拟邀请的领导嘉宾清单等资料。
(二)科技教育基地
各科技教育基地在申请市级及以上认定时,须将申请认定上报材料同时报松山湖科技教育局或松山湖科协备案。市级及以上科普教育基地、东莞市创客培育中心备案材料提交至松山湖科协,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广东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备案材料提交至松山湖科技教育局。
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可向松山湖科技教育局提交备案材料。
1.具有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的相关专业资质、专业服务能力和资金实力;
2.具备健全的经营场所,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设施;
3.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有稳定的服务对象和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具备专业优质的技术转移能力;
4.每年有不少于3个成功的技术转移案例,且机构内有不少于1名在“广东技术市场”平台入库的技术经纪(经理)人;
5.有明确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服务规范及内部管理制度,无不良记录。
备案材料包括:
1.《松山湖技术转移机构备案申请表(2021)》(详见附件2);
2.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和纳统证明材料;
3.技术经纪(经理)人证书、“广东技术市场”平台入库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等;
4.技术转移案例证明材料;
5.经营条件佐证材料,如办公场地照片等;
6.技术转移服务章程、服务规范及内部管理制度;
7.上年度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表;
8.其他松山湖科教局认为需提供的材料。
四、联系地址及方式
(一)高水平科技交流及创新创业活动
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1号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科技促进科,A5栋307室,彭小姐,0769-22892037。
(二)科技教育基地
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1号松山湖管委会科协,A5栋302室,赖小姐,0769-22893366;彭小姐,0769-22892037。
(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东莞市松山湖礼宾路1号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科技成果转化中心,A5栋211室,卢先生,0769-22891996。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1年7月8日
附件: